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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网语】把法律武器交给职工 为和谐劳动关系厚植法治土壤

何应洋 江苏工会 2022-09-23


在沈阳一劳动力市场开办普法课上,律师提出四个讨薪问题,现场30多名农民工竟没有一人能够全部答上来。媒体调查发现,这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对相关法规政策和讨薪路径方式不了解,被欠薪后往往采取消极或过激手段等有关。


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现实当中,一些职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或是忍气吞声,或是不知所措,或是行为偏激。出现此类情况,原因很多,但职工不知法,不懂法,不会用法律这一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厚植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他们的自我维护意识,在工会维权实践中有着独特的作用。

01可以及时“叫停”企业违法行为。

因为不知法不懂法,对于企业的一些不法行为,多数职工往往都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到了对簿公堂时,才知道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主动学法,知法懂法了,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指出来,可及时“止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2可以弥补工会维权力量不足。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责无旁贷。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因为工会干部专业性不够以及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一些侵害职工权益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导致矛盾纠纷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如果有一支自我维护意识强的职工队伍,无疑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提升工会维权工作的质效。

03可以有效促进劳资和谐安宁。

职工有了依法自我维权意识,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他们会自觉通过法治渠道,运用法治方式,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诉求、解决矛盾,而不会采取极端、偏激等非理性的方式,有利于实现劳资两利,促进劳资安宁。


由此而言,提高职工自我维护意识不仅重要,而且非常必要。一直以来,各级工会十分重视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去年,全总印发的“八五”普法规划提出,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使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对宪法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让职工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习惯。

★省总工会及各市县工会,就如何在职工中普及法治知识,提升其依法维权能力,也作出相应规划和安排。近期,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在全省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一系列生动鲜活、职工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这一维权“利器”交给职工,让法治理念在职工心中落地生根,提高职工依法自我维护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当广大职工主动学法用法,增强了自我维护意识,掌握了自我保护的武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守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才不至于成为尘封的“利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会有更加丰厚的法治土壤和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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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应洋

编辑:欧阳奕

审核:马亚东

校对: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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